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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胆琴心 公益先行——访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岳琴律师(来源:《走近中国大律师》第①卷,2008年1月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下部
 
剑胆琴心 公益先行——访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岳琴律师(来源:《走近中国大律师》第①卷,2008年1月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下部

咬定青山不放松:华清嘉园绿地维权案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七日,是陈岳琴律师值得记忆的日子。这一天,她与北京市园林局就华清嘉园小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行政诉讼一案,签署了一份《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当天从西城区法院撤回行政诉状、被告北京市园林局于二零零五年七月十日前完成对华清嘉园小区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盖有公章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二零零五年七月七日,北京市园林局如约履行承诺,对华清嘉园小区绿地进行实测,并出具了《绿地验收证明》。至此,陈岳琴律师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起诉北京市园林局要求根据我国《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和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在一个月内履行对华清嘉园绿化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的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终于以和解的方式成功结案。

这样一个小区绿地实测行政诉讼案,却打得异常艰难,陈岳琴孤军奋战了整整三年。作为对环保情有独钟的陈岳琴律师,发现自己居住的华清嘉园小区绿地太少,并亲眼看到楼书上宣传的一块绿地被盖上了板楼,于是她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恢复绿地、支付违约金。一、二审判决都没有支持她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证据不足。

第二年,陈岳琴律师起诉规划管理部门,要求对小区实际绿地进行监督验收,结果又是败诉。

第三年,陈律师状告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求他们履行法定职责,对小区绿化工程进行实际测量,并出具证明文件。

立案不到一个月,被告方就主动要求和解,承诺一个月内实测绿地并出具证明文件。北京市园林局进行实测后,发现华清嘉园小区绿地远远低于政府强制标准。在北京三千多个商品房小区中,华清嘉园小区作为第一家接受政府绿地实测的小区,引起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办公会议,督促政府监管职能到位。

在各方努力下,北京市园林局主动与民间力量合作,开展北京一百个商品房小区绿地抽样实测活动,并承诺在今后二至三年内对北京市三千多个商品房小区绿地全部实测一遍。

至此,华清嘉园小区绿地行政诉讼案的公益价值得到了最大程度彰显,不仅该小区的全体业主能够从中受益,整个北京市居住小区乃至全国的商品房居住小区的业主也有希望基于本案得到居住环境福利的改善。该案尤其促使政府与民间良性互动合作,合力规管企业的环境侵权行为,共同保护公众环境权益,开创了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一个典型范例,被认为是中国一个成功的环境公益诉讼。

 “无论是北京动物园、还是小区绿地,都是市民的公共利益。如果每个人都舍不得花时间、精力和金钱去维护公共利益,那么,我们只能坐等个人福利越来越少。”陈岳琴说,“我作为律师做公益诉讼,就是要争取每一个公民应得的福利。因为只有公共利益得到很好保护,个人利益才能得到完整保护。”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王文达案推动死刑核准权回收

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日下午,在庞大媒体的支持下,来自京城的几十名知名专家学者律师,聚集在一起,研讨死刑核准权这个跟每一位公民密切相关的关于生命权的话题。

作为研讨会主持人的陈岳琴律师,通过对自己亲手承办的一个案例——王文达被判死刑案,用活生生、血淋淋的案例来探讨我国死刑核准权下放的合法性问题,敦促最高人民法院立即收回死刑核准权。

王文达是浙江丽水人,曾因盗窃亲戚家的三万元人民币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在监狱里关了三年半,因表现不错被提前释放。从监狱出来以后,王文达办了一家电脑公司。一天,原来同监室的一个人,因为女朋友生病没有钱治,来向他借钱。两人于是商量去抢劫“三陪女”并付诸行动。他们以包夜的名义将“三陪女”骗到一个租用的农民房,强奸后让她们给亲属打电话往信用卡里存钱,先后作案三次。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三十一岁的王文达因涉嫌抢劫强奸“三陪女”,被丽水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陈岳琴律师接受家属委托代理王文达二审辩护。经过阅卷会见当事人、调查取证,陈岳琴律师为其作了从轻处罚的辩护,理由是王文达有投案自首情节、全部退还了赃款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并得到受害人原谅、案件没有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只有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抢劫次数三次,抢劫金额只有四千多元人民币等等。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二审浙江省高院根据陈律师的请求开庭审理了本案。一个受害人出庭作证,称王文达对她的犯罪不是太严重,当场表示原谅王文达,请求法院对他从宽处罚。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四日,王文达在松阳看守所成功制止了同室案犯扬某企图越狱脱逃的行为。陈律师得到这个消息后,立即赶赴松阳调查取证,拿到了看守所对王文达立功情节予以认定并要求浙江省高院对其从轻处罚的报告文件,还拿到了当地法院对协助王文达把扬某按倒床上的潘某的立功情节予以认定从轻处罚的判决书。陈岳琴律师立即在七月十一号给浙江省高院提交补充辩护词,认为王文达有立功情节,要求对其免于死刑处罚。

   但是浙江省高院没有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维持一审判决,判处王文达死刑,并在家属和律师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八月二号当庭向王文达宣判后就立即处决了。

王文达死刑案折射出最高人民法院下放死刑复核权后,地方法院对死刑适用标准严重不统一的问题。重庆市一个叫郎剑豪的,也是抢劫按摩女三次,金额是一万三千多元,持刀拦路抢劫,只被判了十三年有期徒刑,判决书提到的是“认罪态度好,所以从轻处罚”。相似的犯罪行为,只是因为所处的地域不同,一个成了刀下鬼,另一个却只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同命不同权,过于明显的不统一适用死刑标准,令人担忧!

在狱中悔恨、反省甚至有立功表现的王文达被处决,促使陈岳琴律师进一步思考,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最高人民法院却依据《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把杀人、抢劫、强奸等案件的死刑复核权授权给地方高级法院,造成了各地在适用死刑时标准的不统一。而死刑作为一种不可挽回的极刑,应该慎之又慎!如河北聂树斌错杀案、湖北佘祥林“杀妻”错案、河北陈国清抢劫冤案等等,都暴露出司法的不够审慎严谨,从而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公正。于是,陈岳琴结合王文达案,给最高人民法院写了要求立即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公开信,另外给全国人大也写了一个立法建议,要求他们立即修改《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把后面的授权部分取消,还组织了百名知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立即收回死刑核准权的研讨会,并辅之以联合签名行动,一百二十五名知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签上了自己神圣的名字,他们通过自己的专业精神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推动着我国死刑核准权制度的完善。

百名知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立即收回死刑复核权

 

在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下,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开始,死刑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收回统一行使。至此,被下放了整整二十三年的死刑核准权,终于回归到她应有的正义权位。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晴,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陈岳琴总是以她的善良、乐观和爱,感召人们不断前行,“中国正在法治化的过程中,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为了尽可能地昭示法律的公平正义,法律人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也需要更多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一起协力推动。人多力量大,法治中国的梦想才能早日实现。”

公益律师的先行者

时间,对一些人来说,只是一种无声的流淌,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却是如歌如诗的醉人年华。从阻止动物园搬迁至今,四年时间过去了。陈岳琴律师以其在中国公益诉讼领域的捷足先登和坚持不懈,赢得了地位和尊重。那么,支撑她做出这一选择和努力的动力何在?

在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网站首页,写着冯·耶林的那句格言,“为权利而斗争,是对自己的义务;主张权利,是对社会的义务。”这成了陈岳琴律师从事公益诉讼的座右铭,也成为唤醒民众争取自己权利的旗帜和号角。

北京博天恒业广告公司和星星亮广告公司因广告牌被北京城管借奥运名义强拆错拆,在公司面临灭顶之灾的情况下,他们勇敢地站出来,委托陈岳琴律师为他们维权,起诉城管部门行政违法。他们代表着身后站立的两万多块被强拆的广告牌业主。因为,有关部门决定借奥运之机推动广告行业重新洗牌,把北京的广告牌全部拆掉,经营权拍卖后重新安装广告牌。为此,陈岳琴律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委托召开了有法学专家、经济学家、资深律师参加的研讨会,对北京城管强拆广告牌的违法性以及背后隐现的部门利益驱动进行深入分析研讨。我国知名的宪法行政法学专家胡锦光教授公开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城管借奥运名义强拆广告牌既没有强拆依据、行政程序也严重违法,其行政违法确定无疑,应该给予国家赔偿。各大媒体纷纷播报专家学者的意见,引导公众和政府相关部门深入思考“法治奥运”的命题。

回顾陈岳琴律师做的大量公益诉讼和非诉讼公益性项目,如一件件精雕细刻的作品,倾注了她全部的智慧和心血。一个问题始终萦绕在我们脑际,是什么促使陈岳琴走上公益律师道路而一发不收?

“我想我走上公益律师之路是偶然中的必然。公益律师在美国、台湾、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已经有几十年历史了,而中国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实际上,在中国,已经有很多律师做过大量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等属于公益律师范畴的工作,我所做的工作只不过是把一颗颗散落各地的珍珠串起来并展示给普通公众而已。

当然,我觉得中国律师参与公益性工作总量上看还做得不够多,所以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和呼吁,能够唤醒更多中国律师来做公益律师的工作。这是跟中国目前法治化进程需要大量公益律师的努力想关联的。台湾前法官谢启大女士曾经说,在台湾,没有公益律师这一说,因为大部分律师都会挤出一些时间和精力来做公益性的工作。而在我国,我觉得这个比例还没有达到“大部分”,所以,我愿意推出“公益律师”这个概念,或者叫理念,来唤起更多律师关注公共利益、保护公共利益。因为,除了政府,律师无疑是最有能力保护公共利益的群体之一。实际上,作为一个律师,你的成功和命运是与社会的法治程度密切相关的。在当今中国法治化进程中,虽然律师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现实也还没有到皆大欢喜、律师可以一门心思做业务的时候。

我走上公益律师道路的第二个原因,是我切身体会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密不可分,甚至唇齿相依。比如,北京动物园搬迁案,就是因为有关政府部门闭门造车酝酿搬迁致使我和女儿可以经常在动物园享受的快乐时光可能会一去不返,所以我要站起来和其他人一起制止北京动物园的搬迁;还有商品房小区配建地下防空室所有权纠纷的案子,也是因为我们花了大把钱买的房子,地下室却被有关部门出租、住了大量闲杂人员,我们这些楼上居民的财产人身安全和居住安宁的权利受到了严重侵害;小区绿地缩水的案子,也是自己买的房子,本来期待可以有40%多的绿化率,入住时却发现绿地少得可怜。这些公益性的案子,实际都是因为私人利益遭受侵害或面临侵害而提起的。承德陈国清等四农民五次被判死刑申诉案的法律援助、怒江水资源开发环评案等,虽然表面看来跟我个人没有什么直接利益关系,但是这些案子涉及到司法公正、政府依法行政等等制度层面的问题,如果公安可以为了限期破案在大街上抓人顶罪,那么任何一个走在大街上的人都是没有人身保障的;如果法院判案不重证据、甚至知错不改,那么,国家赋予司法作为权利最后救济的屏障将形同虚设;如果政府可以不依法行政,那么任何公民赋予政府管理社会的授权不仅达不到目的,而且社会公共利益和每一位公民的个人利益都可能面临被任意侵害的危险。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制度福利的改善是关涉每一位公民及其子孙后代幸福的最大的公共利益。如果你爱你的孩子,不要传给他万贯家财,而是传给他一个公平正义的制度,这样,你的孩子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才有保障。

主办2007中国公益律师培训班

 

促使我走上公益律师之路,并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的第三个原因,可能是我的农民出身。三十多年前我出身在一个农民的家庭,兄弟姐妹五个,我在正中间。父亲只读过一年半书,早年是船运工人,后来回家当农民,母亲是文盲,祖辈都是佃农。有个外国朋友问我:“Cherry,你居然能从一个穷乡僻壤的农村,读上博士学位,当上律师,真是奇迹!”我说:“我知道,在你们美国,通常只有中产阶层家庭的孩子,才有机会进入律师、医生等行业。但是,在中国,农民工人的孩子当律师医生却很普遍,这正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让社会最底层的人,都有大量机会发展,成为社会的精英力量。”

确实,在中国,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很多。前两天去拜访北京师范大学的卢建平教授,告诉他二零零七公益律师培训班还组织大家去采茶,体验农民生活。这位洋博士兴奋地说:“我也会采茶!我小时候采过茶!我知道采茶的正确动作是拇指食指捏住茶叶往下揪,而不是用指甲掐!”我们听了都哈哈大笑,动作正确!但是我内心更感动的是,卢教授的农民情结!

但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几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城乡差距拉大,城市发展一日千里,农村却有几十年不变的地方。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引导下,确实有一部分人发达了,成了大富翁,但是,很大一部分农民的收入却没有明显改善,农村孩子甚至上不起学、农民有病没钱治。好在新的一届中央政府已经开始关注“民生”问题。为此,我们深受鼓舞,我们真诚地愿意为农民做点事情。作为农民的子女,我对农民怀着朴素的阶级感情,我希望他们的生活能够尽快得到改善,他们的孩子都能接受好的教育,将来有机会象我一样读博士、当律师;他们生病的时候能够得到基本的医疗补贴。这是我最真诚的愿望。说实在的,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工人农民承担了巨大的改革成本,回报却很低微,这是不公平的。作为一名律师,我愿意为我的父老乡亲们做点事情,为他们的孩子争取平等的义务教育权,为他们争取医疗养老保险等等基本的生存权利。这是我当公益律师的第三个原因。

我走上公益律师之路的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我明确地意识到: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已经驶上高速路,不可逆转。而我们,则有幸适逢这样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所以,我们这代法律人要更多地投身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国能在什么时候真正实现法治?有人说十年二十年就差不多了,也有人说恐怕还要等上三十年五十年,还有人说恐怕一百年后都还不怎么样。我说,是十年二十年还是一百年,完全取决于我们今后有多少法律人在多大程度上努力推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人多力量大,也许十年二十年就够了,如果大家都各忙各的,整天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那么一百年也恐怕跟现在差不多。而一个法治的中国,对于我们每一位法律人来说,肯定是最大的公共利益。但是,天上不会掉馅饼,权利和利益都是争取来的,需要有更多人的时间、精力、物力、学识智慧等等付出,我愿意付出我的一些努力,所以我选择做公益律师。我也希望更多的法律人,包括你们在座的各位,选择做公益律师。历史赋予我们机遇,也赋予我们责任,我们应该有所担当!”

 

以上这段陈岳琴律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走向幸福时代——我的公益律师之路”上的演讲,全面道出了她走上公益律师之路的原因和动力,从中我们看到的是她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深情,对律师事业的无比热爱,尤其是她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带着女儿打官司,和女儿一起成长

 

律师总是留给人步履匆匆的身影,而女律师显然要付出更多、承担更多。在访谈中,我们经常面对事业成功却因无法照顾孩子和家人而满心愧疚的女律师。陈岳琴律师却让我们的心里充满了光明和温暖。“女儿一直在我身边,都是我自己带大的!”陈岳琴的脸上充满了骄傲和自豪。

“作为女性,重要的任务是延续后代。这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分工,我们无法改变也不应该改变这样的分工。”为了女儿,陈岳琴曾经三年赋闲在家当全职妈妈。怀孕时研究早教和营养,生了孩子就整天抱着逛公园、自己给孩子做营养餐。见过陈岳琴女儿的人,个个夸她聪明伶俐,落落大方,能言善辩。“这就是自己带的结果!”陈岳琴说,孩子就是父母的一面镜子,如果你想影响她的人生,你就多带着她,言传身教,耳濡目染,孩子自然就会像你,被你塑造成理想的模样。可是事业干得红红火火的陈岳琴,有什么分身术呢?“带着女儿打官司”——这就是陈岳琴的秘诀。在女儿三岁生日那天,陈岳琴送给女儿一份特殊的礼物,以女儿和妈妈两个原告起诉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提了十五项诉讼请求。陈岳琴把诉状的内容一个字一个字读给女儿听,包括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等,女儿似懂非懂,睁着一双大眼睛看妈妈读得义正词严,不断用小手摸摸证据材料,读完她们就一起去立案了。遗憾的是庭审不让孩子参加,不过他们打赢了这场官司,陈岳琴用赢的几万块钱给女儿设了个未来律师教育基金。

二零零六年春节, 陈岳琴去怒江调查取证,女儿也跟着去了。地方上为了控制外来人员调查怒江建水电站的情况,要求公交车司机一律不准半途停车让旅客拍照摄像。眼看着怒江到丙中洛一路上,碧绿的江面上不时游动着勘探船只,勘探山洞也打了一个又一个,还有路牌标语横幅什么的,这些都是非常珍贵的证据!可是车子不肯停,拍出来的照片全是糊的。陈岳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急中生智,陈岳琴让女儿叫“我有尿尿!停车!我要尿尿!”女儿配合的喊叫声,让司机不得不停车,趁着这机会,陈岳琴快速地拍下了证据。一路上,机灵的女儿在八小时的行程中叫了五六次要尿尿,陈律师也就趁机拍下了四个主要大坝勘探点的所有证据材料,特别是六库水电站定位桩,虽然隐藏在一片芦苇丛中,还是被找到了。

接下来,母女俩就在怒江边美美地玩了几天,在沙滩上跳鱼舞,学着鱼儿游啊游,摇摇尾巴点点头。女儿还诗兴大发:“怒江啊,你真绿啊!像一条鳄鱼游来游去!”她们捡了一袋被急流冲刷成薄片状的怒江流域独特的石片带回北京,女儿用这些石片在阳台上做了一条河,还画了一幅水彩国画,挂在边上,绿色的怒江,曲曲折折,几条红色的小鱼,在河里游来游去。当妈妈告诉女儿,有人要在怒江修很多大坝建水电站,到时怒江里快乐的小鱼可能会死去,女儿急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她大声喊叫:“我要用孙悟空的金箍棒把那些坏蛋赶跑!”在女儿的眼里,这些鱼都是她的好朋友,所有的动物都是她的好朋友。

陈岳琴律师说,“自从生了女儿,我感觉自己不论生理心理都真正成熟了。分娩是个痛苦的过程,但是经受了这样的痛苦获得一个宝贵的生命,以后再碰到什么困难你都不怕了,你尤其感到自己的生命得到了升华,即使自己会慢慢变老,但随着新生命的成长你会感受自己生命的延续,这样代代相传直至永恒。你不再因为年华似水而惆怅,相反,你会感到心灵的充实和坚强”。

谈到女儿,陈岳琴的脸上充满幸福,那是一种心满意足的笑容,一种对生命的来龙去脉清澈的认知解读,对生命弥足珍贵的呵护。“从女儿身上,我学到很多,比如真挚、童真、简单、好奇、探索等等,这些久违的被世俗掩埋的东西,因为有了女儿而重现光明。生完女儿以后,自己的责任心更强了,做事更耐心、更细心了,对别人也更有爱心了。总之女儿给了我很多很多,我感谢我的女儿,她让我有获得新生的感觉。我做公益诉讼第一案——北京动物园搬迁案,也是为了我的女儿,当然还有其他千千万万可爱的小朋友、大朋友、老朋友,现在回过头来看,是女儿成就了我的公益律师事业。”当我们一直探讨女性律师如何艰难地维持家庭与事业的平衡时,陈岳琴的访谈显示了柳暗花明又一村——女律师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有自己独特的成功之道!

女儿喜欢颂读经典,陈律师为她请了家庭教师。女儿在家里每天读经半小时,半个月就把《弟子规》背下了,其他《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孝经》、《道德经》、《笠翁对韵》,也很快背下了,现在已经开始背《论语》。为了让更多的孩子能有机会接触这些中国传统文化精粹,陈岳琴在二零零七年四月开展了“松阳县农村中小学校国学启蒙教育启动仪式”,筹集资金为松阳县四十三所中小学校配备了全套国乐启蒙CD,内有《流水》、《神人畅》、《文王操》、《浪淘沙》、《潇湘水云》、《平沙落雁》等十二张CD一百多首国乐经典,学校承诺每天为孩子们播放半小时。她们还为松阳县希望小学的六百多个孩子捐赠人手一册经典读本,内容包括弟子规、孝经、三字经等,由学校老师每天带领孩子们诵读半小时。陈岳琴希望这些农村孩子通过几年十几年的经典诵读,能够打下扎实的人文功底,将来有能力赢得与城市孩子平等的竞争机会。

同时陈岳琴还关注中国律师后备人才培养。 “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速,中国未来几十年急需大量法律人才,尤其是律师人才。而律师的子女不论遗传基因的优势还是后天环境的影响,都非常适合做律师。” 这就是一位中国母亲、律师母亲的眼光、胸怀和气度!

 为此,陈岳琴也开始有意识地培养女儿作为一名律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包括心怀芸芸众生的爱心慈悲,正直、勇敢、无畏的意志品质,伶牙俐齿、逻辑严密的口头文字表达,创造性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主动沟通得到别人帮

陈岳琴律师参加张思之大律师八十诞辰及执业五十周年纪念会

 

助的人际交往能力等等。为此,陈岳琴还把律师办公室搬到了家门口,下班后,女儿会由家庭教师带着到办公室来参观实习,亲眼看妈妈办公办案,还有机会动手帮妈妈糊几张证据照片。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陈岳琴带女儿参加了张思之大律师诞辰八十周年暨执业五十周年纪念会。张大律师老骥伏枥,志在千里,“沙场点兵!”陈岳琴告诉女儿:“张思之爷爷是中国最大的大律师!”女儿说:“妈妈,我以后也要当大律师!”

律师是一个高贵的职业——寄语青年律师

“律师是一个高贵的职业。”当我们的话题谈到对青年律师的培养、对青年律师生存发展的建议时,陈岳琴律师语重心长地说:“青年律师在选择做律师之前,首先要想好自己做律师的目的是什么,为了赚钱还是为了出名?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是为了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就我个人的经验,我最初选择做律师,是想能更好地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而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做一个好律师。好律师的标准可能有千条万条,但是最根本的一条,是你的品德必须纯洁无暇,任何时候能够经受得住诱惑和考验。”

一些年轻律师,为了赚钱选择做律师,这是值得怀疑的。律师不是最赚钱的行业,股票、房地产等行业比律师更容易赚钱;有的年轻律师,为了出名当律师,也不对,娱乐圈的人比律师容易成名多了。因此,选择律师行业最现实也是最崇高的动机,应该是匡扶正义。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表明,成功的律师都是以此为目的和目标。每一个成功的律师虽然内外因素各不相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骨子里都充满着追求正义、蔑视权贵与邪恶的精神,他们像一个真正的斗士,为权利而战,为正义而战。

说到律师职业的高贵,陈岳琴举了这样一个案例:外来务工人员武学莲被清华大学洁华幼儿园违法终止合同案。刚刚获得海淀区十大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称号的洁华幼儿园保育员武学莲,几个月后却接到园方通知终止劳动合同,此时,她已经在该园整整工作十年。原来,园方是想通过“断签”方式让她先回家休息两个月,回来上班后工龄重头开始计算。同时接到园方终止合同通知的还有另外三个教师和两个食堂农民工,他们都有九年、十年工龄。显然园方试图通过“断签”的方式规避《劳动法》和新《劳动合同法》关于十年以上工龄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当这几个老师找到陈岳琴维权述说了不幸的遭遇,陈律师毫不犹豫就接下了,然后开始跟园方交涉。

 “其实我对清华一直很尊敬,但我认为作为世界知名的大学,应该更好地善待他们的教师员工,而不应该有意规避法律义务”,所以当武学莲他们找陈律师寻求帮助时,陈岳琴毫不犹豫地为她们维权。经过多次协商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园方终于对这些员工做出了补偿。律师,在这样的力量极不平衡的对局中,因为站在了弱势群体一边,而显示出高贵和力量。

律师戴着荆棘的皇冠而来,律师是带刺的玫瑰。他们总是质疑社会、叫板强权,经常对过于平静或平庸的社会提出问题。同时,律师又以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和支持,显示了职业精神的高贵。在陈岳琴律师看来,律师的高贵首先体现在对社会广大民众利益的关注、体现在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体现在意识上的平民化,而不是凌驾于社会民众之上。在她看来,律师对民众利益的保护,不是恩赐,而是责任。

“经常有律师,整天被当事人拽着,满大街跑、满世界飞,没有休息天、节假日,没有时间跟家人团聚,甚至通宵加班、几天几夜。我不赞成这样的律师角色定位和生存方式,律师应该保持独立,包括独立精神、专业判断,包括八小时工作制等等。律师是当事人的好帮手,决不是客户鞭打着团团转的陀螺,更不是职业打手。律师要表达职业精神的高贵!”为此,陈岳琴律师寄语刚入门的青年律师,选择主动,多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服务。弱势群体、底层民众没有什么机会选择律师,当他们遭遇法律困境时,更需要律师的帮助。律师的职业良知要求它为弱者仗义执言,以法律规范、社会公义制约强势集团、伸张正义,而决不依附、献媚强权。

年轻律师尤其要培养自己对法律的信念。“我们要像敬畏上帝一样敬畏法律!”如果一个律师没有法律信念,办案时只知道请客送礼拉关系,却不相信和依靠法律,那他还能办好案子吗?

    年轻律师还要学会推销自己。当你认为自己的服务已经可以成为一个质量可靠的商品,你就大胆地把它推销出去。每一个案例都倾注全部心血,精雕细刻,你就会像江湖大侠一样,武功一天天长进,尤其当你摸索出了独门武功,你就在武林拥有了一席之地。

最后,陈岳琴律师告诫年轻律师尤其要有正直、勇敢的品行,要有人文关怀,要有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律师也许是唯一一个可以将法律的精神主动推向社会的职业,这种角色表现在对社会不公正事件的发声与关切,对于弱势群体的援助与权益争取,对法律普及、宣扬的社会教育上。律师是先知先觉并且行动迅速的一个群体,他们的努力让立法者变得谦虚,让司法者更加谨慎,让执法者自省约束和收敛。

“我的梦想:法治中国”

最近,陈岳琴在写一本书——《梦想成真》。“我的梦想,就是法治中国”,陈岳琴热切地阐述她的梦想。为此,她在《十年磨一剑》中这样写道:

 

中国实现法治的梦想恐怕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建立一个以“公平、秩序和理性”为价值追求的法治社会,不仅是一个律师群体的事,同时也需要社会民众的法治意识达到一个相应的高度才能够真正实现。也只有每个社会成员都能活得幸福、有尊严、讲秩序、讲理性公平的时候,一个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因此,法治的实现绝不是自上而下的恩赐型精英治国模式,而应该是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双向互动、自觉主动的模式。换句话说,只有当每一位公民都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并重视和争取自己的权利,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对社会对他人负有的义务并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时候;当每一位公民都养成这样一种思维和行为习惯,即碰到问题时去寻找法律解决方案,而不是去找关系或极端对抗的时候;当每一位政府官员的言行都有法律依据,都能受到法律约束的时候,整个社会才能平稳有序运行,这就是一种法治社会的状态。

我们共同承载的梦想就是“法治中国”!如果把法治中国比作建一座高楼大厦,那么,第一代法律人是奠基的一代,很辛苦很枯燥地挖地基、打桩子。第一代法律人的最佳职业选择是做法学研究,他们是设计师、规划员。他们坐而论道,内外兼修,涌现了一大批光彩夺目的法学专家,描画出了法治中国的一幅幅美妙蓝图。而我们第二代法律人注定是行动的一代,我们将把法学家们描绘的蓝图,盖成一座座高楼大厦,而律师,则是行动的先锋。那一个个首开先河的精彩案例,就是建造法治大厦的一块块砖、一片片瓦,是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巨大力量。因此,律师将成为我们第二代法律人的最佳职业选择。作为公权力代表的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公务员等等,他们大显身手的黄金时机可能要等到第三代了,因此,高高在上、令人仰视、风光无限的大法官、大检察官时代还要再等几十年。我们比前辈幸运的是我们有机会看到一座法治的大厦拔地而起,一个真真实实的存在。第三代法律人要做的工作,将是把这座大厦引向完美的境界,并且在每一个公众心目中,它都是一座完美的大厦。

 

当然,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个舶来品。这是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法治传统。但是中国目前正遭遇舶来的东西水土不服的问题。那几千部洋洋大观的法律,很多都躺在纸面上睡觉。怎么办呢?我们必须进行嫁接、移植,陈岳琴提出,“要把法治的种子播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善的价值体系的土壤上!”只有这样,依法治国,才能具有善的导向,结出善的果实,并且使人人具有善的行为。而这正是对建立法治国家最大、也是最重要的支持。她认为,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相结合、并且是中国的法治社会具有民族特色的重要内容。

2006年7月陈岳琴律师访问美国

 

陈岳琴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思考:“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国家,素称‘文化礼仪之邦’。中国的礼乐文化完全可以成为构建中国现代法律文化的基础。现代法律文化的建立,实际上脱离不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法治社会的建设不是无根的建设,法治社会的根,首先就是文化之根;法治社会的建设,同时就是文化之根的培植。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这个根植于善的价值体系的法律文化,其表现形式无非就是每一个公民的一言一行、一举手一投足表达出来的文化修养、道德规范。这种素养必须从每一个公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教化养成,从而可以影响他们一生的职业行为。任何一个大法官、大检察官、大律师、大企业家,都来自民间,从小接受父母、师长教育熏陶,受朋友、邻居、妻子、丈夫、同事影响,在这些行为养成过程中,如果我们一以贯之地给予正确的教化引导,那么,当他们有机会坐到大法官、大检察官、大律师、大企业家的位置上去的时候,他也还会中规中矩、依法办事。目前中国已经迅速地从一个传统的乡土社会转向一个现代的法治社会,经济生活成为人们现代生活中很重要的内容,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深刻的转型之中。这时,法治将承载更多的责任和使命。从根本上来说,法治的重要使命之一,是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根植于每一个个体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精神的普及和关照,是中国法治社会的未来希望。”

“中国法治文明的原动力来自民间,来自母亲的无限爱抚中对规矩的坚守;来自老师谆谆教诲中对规则的阐述;来自朋友间一团和气时对真理的追求;来自睦邻友好间对于道义的张扬……” 陈岳琴用诗一样的语言表达。

坐而论道,起而行之,陈岳琴的优秀素质之一是想好了就付诸实践。此时的她正忙碌着把梦想变成现实。她相信,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已经不可逆转,法治中国的梦想已经触手可及。

后记

访谈过程中,陈岳琴律师始终用一种舒适温婉的语言在表达,明晰的思路,温和的笑容,坚定的信念,让人觉得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力量。从她的表情及表述的字里行间,我们能读懂的就是她对社会对他人对事业的热爱、对目前自己定位的自信以及对法治中国的强烈追求、独到的见解与深沉思考。

生活中的陈岳琴是一个简单随意的人。熟悉她的朋友都说,她是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的人,一个悟性极好、品位极高的人。而事业上的陈岳琴却又是一个雷厉风行、行侠仗义的人。同事们说:“陈律师的办案态度细致严谨,出庭风格有如行云流水”,陈岳琴自己这样总结:“律师是一个严谨的职业,不容许你有半点马虎,她挑战的是律师的心理、体力和智慧,需要律师有强健的体魄、坚强的心灵、超人的智慧和人本的关爱”。在工作之余,作为对紧张忙碌的律师生活的调剂和补充,陈岳琴喜欢跟朋友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唱唱越剧。她说“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拥有自己喜爱的事业、聪明可爱的孩子、志趣相投的朋友、有饭吃有房子住有书看,尤其拥有快乐的心情。生活真美好!感谢命运!感谢生活!”

是啊,对于热爱生活的人,生活必回报她万千的宠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