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岳琴律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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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业深水埋有多少冰山桂杰
 
书业深水埋有多少冰山桂杰
跟风、盗名、抄袭、仿制品牌创意―――这些是图书市场综合病症

近日,学者周国平致函本报,称在今年1月举行的北京图书订货会上出现两本署名“周国平”的新书,颇有侵权之嫌。据周国平介绍,这两本署名“周国平”的书分别是《纯粹的智慧》(中国电影出版社2005年2月出版)和《读禅有感悟》(金城出版社2005年1月出版)。周国平希望通过媒体郑重声明:《纯粹的智慧》和《读禅有感悟》并非他本人作品,其内容亦十分浅陋。

  记者致电中国电影出版社和金城出版社。金城出版社有关负责人表示,作者周国平与学者周国平恰好是“同名同姓”。“作者是湖南的一位文学爱好者。我们有他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清晰地写着———姓名周国平,生于1972年3月,住址是湖南省安乡县安裕乡。委托书还称‘此书出现侵权问题,由本人承担责任’。”

  面对此种解释,周国平说,即使两书的作者真的叫周国平,姑且相信天底下真有这么巧的事情,出版社在宣传的过程中,至少存在着误导行为。周国平表示,目前他已经聘请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正名。

  目前,出版市场出现许多“怪现状”。记者多方了解到,作家王朔、冯骥才、池莉、莫言、陈忠实、叶永烈、陆天明、海岩等,都曾遭遇过盗名出版。目前能搜集到的、作家海岩被盗名出版的作品已有17种之多。“我知道的、市面上常见的冒名作品至少有30多种。”海岩说。

  无独有偶。近日,与作家出版社合作推出“世纪华人画传”系列作品———《宋美龄画传》、《邓丽君画传》、《梅兰芳画传》的作家师永刚,最近也给本报发来电子邮件,称其备受困扰:最近,他与中信出版社、作家出版社联手推出的“世纪洋人画传系列”中的《戴安娜画传》,在刚刚出版半个月后,某出版社也推出同名书《戴安娜画传》。“读者却被混淆视听,难分优劣。”

  中信出版社出版的《戴安娜画传》作为戴安娜研究会授权图书,首次刊发200多幅戴安娜专职摄影师提供的图片,并在北京、香港、台湾同步出版。首印的两万册在半个月之内就已脱销,目前正在加印。

  该书责任编辑府红霞说,同题材的书可以竞争。但后续图书不该有意地与初版书重名。如果都在拼抢同一本书、同一类题材,导致的结果只能是生产大量“同质重复”的东西。“我相信越个性化,越有独创性,越能经受市场考验。”

  作为画传品牌的原创者与策划人,师永刚对于重名书跟风事件表示愤怒。“这是一起不正当竞争的案例,我呼吁业界重建出版新秩序。”

  记者就“伪书”、“跟风书”、“盗名书”等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伪书’不仅越出越多,而且越做越‘真’,盗名者以假乱真的招数层出不穷”,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副教授韦之对记者说:“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盗名出版行为严重损害了被盗名作家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同时,也给读者在经济上、感情上造成了一定损失。这不利于图书市场的健康发展。”他特别指出,盗名出版虽然不涉及版权问题,但与盗版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盗用他人的成就———名作家、名品牌的作品是其成就,其名字也是其成就的一种载体。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盗名出版甚至比盗版更加恶劣。

  北京优仕联律师事务所的陈岳琴律师认为,作家在遭遇盗名、盗版时要勇于诉诸法律。她说,作家的名字和一个企业的知名商标一样需要保护。她认为,作家在起诉时,最好附有经济赔偿等诉讼请求。“作家不要羞于谈赔钱的问题。只有让非法之徒在经济上受到惩罚与制裁,才能更有效遏制他们的非法企图。”

  师永刚说,我国书业的无序与混乱,已严重影响了文化原创力的积极性。跟风、盗名、抄袭、仿制品牌创意——这些可以统称为“中国图书病”。我国书业应整肃行业之风,限制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康行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