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岳琴律师博客
北京六艺至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国律师网
首都律师网
北京市司法局
绿家园
中国民商法律网
北京红楼梦源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报
中国律师
人民法院报

  大陆崛起“公益律师”新群体
 
大陆崛起“公益律师”新群体


大陆律师实践的转向


文/记者 刘志明

一百年的缓慢演进

中国律师制度开始形成,是在清朝末年。1906年,沈家本、伍廷芳奉命制定大清 “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开始考虑到了律师。1910年,清廷颁布《法院编制法》,开始从法律上确认律师活动的合法性,“律师”概念开始植根于中国。

辛亥革命后,开始有了律师业的雏形,但还没有形成律师制度。1912年9月,袁世凯担任临时大总统的北京政府颁布了《律师章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律师法。

1927年和1941年,南京政府又分别颁布《律师章程》及《律师法》,奠定了民国时期律师制度的基础。到30年代末期,全国律师已达3000人,并出现了一批著名律师,如施洋、纪清漪、史良、章士钊、蒋豪士、吴凯声等,并辩护过许多大案,如陈独秀案、廖承志案、“七君子”案等。

1949年,随着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律师制度也开始建立。但在1956年底1957年初,很多律师被打成右派,律师制度随之消亡。

1979年,中国政府提出“建立民主法制国家”,司法部恢复律师制度。1980年,各地陆续出现20多家“法律顾问处”,全国有200多人进入这些机构,提供法律服务。这些人或在50年代曾经做过律师,或在“文革”期间做过政治教员。这一时期,这些律师跟警察、法官一样,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工资由政府发放。

1988年3月,中国律师制度作出重大改革,推行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由纯粹官办改为“合作制”,改变了10年来律师事务所为官方垄断的历史。

1993年,合伙制成为继合作制之后大陆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又一突破。律师也从专政工具逐渐变成制约权力、挑战权力、捍卫社会正义的重要因素。

“公益律师”扮演的社会角色

根据司法部官方统计报告,截止到2004年2月,大陆职业律师有近11万人,有律师事务所1.1万余家。按大陆总人口13亿多计算,约每1.2万人中有1名律师。

“大陆的律师业,目前已经逐渐摆脱了行政束缚,更趋向一个自由职业。律师也由过去由司法机关指定为当事人辩护,开始自由选择辩护方向,拥有了更广阔的发挥空间。”一位律师告诉记者。

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在这个行业中间,有一种力量在茁壮生长,那就是一批为公共利益而战的律师。他们代理诉讼,已越来越注重公共利益层面的考量,即便败诉,也价值不菲。这批律师人数虽然还不是很多,但越来越活跃,在中国大陆的民主法治进程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除了前文我们所提到的浦志强、许志永、秦兵以及开办“民告官”网站的南京律师崔武之外,我们还看到——
佟丽华,北京律师,多年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李午汜、李苏滨,河南洛阳律师,状告“顶头上司”司法局乱收律师年检注册费;
康健,为中国劳工对日索赔连年奔走;
苏向祥,为“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诉讼案”追讨公道;
乔占祥,河北律师,为春运票价上浮状告铁道部;
陈岳琴,北京律师,对于北京动物园搬迁之事,亲力调查;
周立太,重庆律师,长期为伤残民工争取权益;
蒲凌尘,代理中国出口企业应诉反倾销调查程序,帮助“中国制造”突围……

此外,另一些更为响亮的名字,如张思之律师、郭国汀律师、莫少平律师、高智晟律师等,也应高张在这张名单之上。
“这么一想,还真是群星璀璨!” 秦兵说,“任何其它行业都不可能出现这么一种状态,大家彼此认识,相互认同;彼此了解,还相互支持!”

在许志永博士看来,在大陆法治化的进程中,公益群体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但另一个人群亦不容忽略,那就是职业化律师,如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田文昌等。许志永说,他们作为法律服务群体,也在以自己的方式推动社会的进步,完善法制。

真正的工作是挑战权力

在法学家贺卫方看来,律师参与公益事务非常重要,因为律师是个新型职业,做公益诉讼,有利于摆脱对它的传统评价,对于树立律师行业的正面形象,也颇为有利。而另一个方面,在大陆这样一个转型期社会,非常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社会的法治化转向。职业律师可以助推社会转型,强化社会成员的法治意识。

贺卫方表示,现在律师参与公益事务的事例已经有很多,比如他们代理的争取新闻自由方面的诉讼,涉及到某些弱势群体如乙肝患者的诉讼,以及某些群体被剥夺选举权的诉讼,“这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著名法学家江平看来,律师真正的工作是挑战权力,这个权力包括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司法权关的权力。江平曾撰文说,任何社会都有权力制衡问题,从中国大陆来看,有国家的立法权、国家的审判权、国家的行政权、国家的检察权,权力制衡是不可缺少的东西,它也是一个国家民主制度、法制建设是否完善的标志。在这方面,律师具有制衡作用,它是通过一种民间的力量去制衡的。而现在对权力的监督,光靠体制内监督不够,监督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民间监督、舆论监督,律师正是民间监督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所以世界各国都把律师制度、律师职业看做是社会民主制度的捍卫者。

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履行制衡监督职责,但同时,他们也面临着压力与风险,因此,身陷囹囫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北京著名律师、共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建中,因牵扯到代理的霍海音案被判刑,震惊大陆律师界。张建中曾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副委员长成克杰及公安部前副部长李纪周的辩护律师。1998年 6月,张建中担任霍海音案律师。霍是原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行长,2002年12月因贪污罪等被判处死刑。2003年12月,张建中受指控在霍海音案中“帮助伪造证据”,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学家贺卫方也对大陆律师的职业风险与自身维权问题表示忧虑,他说:“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会面临检察机关与其他一些机构的压力。另外一个问题是,在民事案件中,你代理民间的利益,与政府进行交涉的时候,会导致政府的某些报复。现在看来,这是越来越严重的一个问题。”

“专业化民间政治力量”

贺卫方教授曾撰文说,在当今世界,一个饶有兴味的现象是,凡是法治发达国家,律师的用武之地都不仅仅限于司法领域,他们在更广泛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比如,美国作为一个国家的创立,便得力于杰弗逊、汉密尔顿等一批律师的卓越贡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曾将这些律师们称之为“律师-政治家”(lawyer-statesman),而在作为民意代表和立法者的国会议员中,律师更占据着不可思议的高比例。但是,在中国大陆,"律师以及其他法律职业者在政治生活中仍然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色。”

而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像许志永、秦兵一样,正积极谋求政治领域的参与。

秦兵把这一群体称之为“民间的专业化政治力量”。他说:“除了这些律师外,还没有见到民间哪一群体能够发挥出这种作用。”

“我乐见其成。” 贺卫方向《凤凰周刊》表示,“我很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在政治舞台上发挥作用,但是,值得警惕的是,在一个‘官本位’氛围非常浓厚的环境下,很容易使律师以法律的牺牲来换取政治上的成功。” 贺卫方表示,律师参与政治,其前提是要保持律师职业的独立性。参与政治不意味着被政治改造。

贺卫方说,整体而言,中国大陆的律师还是一个生机勃勃的职业。许多律师也开始认识到自己的政治职责与社会责任,在实践着这样一种转向。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律师还是一种饭碗。所以,这种社会转型,也需要政治体制方面的变化,让律师在推动中国社会变化的进程中,变得更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