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丽水日报》 记者:崔璀
史际春,著名经济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及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顾问。
“法治发展到今天,已经到了转折的重要关头。”4月2日,带着《政府角色定位与经济法治》这一课题走上由市委人才办、市司法局在丽水联合举办的法制专题讲座演讲台的史际春教授,即便在讲座结束接受采访时,也依然保持着儒雅的风格。年过半百的他,言谈举止却显得格外敏锐犀利,或许是因为法学研究天然地只服从于正义,使得热衷于创新并因此投身于日新月异的经济法研究事业的他,能够始终拥有一颗年轻的心。
“法治理念”,是史际春教授一直强调的概念。他指出,在时下这个法治发展的转折时期,要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关键在于法治理念的确立。这包括角色不得错位、利益不得冲突、人人可问责也可被问责、守规矩、讲诚信等等一系列基本价值观念的普及和推广。“中国社会的宗法传统深远,政府缺乏向老百姓解释自己行为的传统,但现代法治社会需要透明的政府,政府在管理、从事经济活动、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时候,必须公开、公正。”史教授认为,在管理、从事经济活动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可问责性,如果其行为违反调整相关经济关系的实体法,也应像公民、法人一样依法承担责任,“要让法的精神贯彻行政始末,该赔偿的要赔偿,该道歉的要道歉。”
政府的角色定位究竟难在哪里?除了思想认识层面的历史原因外,史教授还提出了“角色权利义务定位和责任落实”的问题———在监督机制还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作用之前,依靠政府的自我约束实行权利义务,将会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我们习惯于在事情发生之后再进行反思和调整,这样的方式不仅较为滞后,而且成本非常高,不符合法制社会建设的要求。”史教授认为,应该全面加强和完善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双重监督机制,真正实现对整个政权的全方位监督,最大程度地清除暗箱操作,使权利和义务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 对于地方政府应该如何扮演好自身角色,加速发展经济,史教授说:“关键要积极鼓励政府官员勤政。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政府官员都千方百计想当好父母官,这是一个很好的势头,我们应该想方设法地调动这种积极性和能动性,使官员在廉政的基础上,真正做到勤政。”史教授指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间的竞争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政府管理、从事经济活动不能搞“大一统”、“一刀切”,在创造优良环境、提供服务、吸引外资、发展经济、勤政廉政等诸多方面,各级部门、各地政府之间都应当开展竞争,通过竞争,鼓励创造和多样性,使各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优势互补,更好地为人民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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