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日上午,我所陈岳琴主任向北京市环保局提交申请,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提供APEC蓝一样的清洁空气。 《申请》说:“申请人为北京市民,有权利呼吸到清洁空气。基于北京市长期笼罩雾霾,致使申请人的该项权利受到了侵害。同时,基于北京市在2014年11月7日至12日APEC会议期间,空气清洁,蓝天白云,证明北京市的雾霾是可以治理好的。为此,特申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履行法定职责,提供象APEC蓝一样的清洁空气。”
如被申请人在60日内不履行该项法定职责,申请人将向法院起诉。
陈岳琴律师一直致力于环境公益诉讼,是我国最早从事环境公益诉讼的律师之一,曾入选LAW FIRM 50"2009年中国十大公益律师”,我们期待并祝福陈岳琴律师越战越勇,取得成功!
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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