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上表格请手填,并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买房合同(或房产证)的复印件,于2007年9月30日前一并邮寄或传真至我所。所有材料仅供处理E4楼建设用地纠纷使用,我所将为您保密。
逾期不提交意见表的业主将视为认可该等业主代表及《和解协议》和分配方案(草案)。
传真:010-82863191-602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华清嘉园20号楼101室 邮编:100083
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010-82611836 联系人:王律师 赵律师
附件:和解协议、授权委托书、分配方案(草案)
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
200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