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陆经典小区全体业主:
自从我律师事务所陈岳琴律师和张刚律师接受耿春艳、岳广云等六位业主代表委托,于2007年5月25日与北京太合龙脉房地产公司就E4楼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后,我们收到几位业主的不同意见。
为了充分尊重每一位业主的意见,我们定于2007年6月13日晚七点至十点在欧陆经典小区业主活动室集中征求每一位业主的意见,此后,我们还将派出工作人员于2007年6月14日至24日晚7:00至10:00上门征求每一位业主的意见。
请各位业主在上述时间到集中会议地点或留在家里等待工作人员上门征求书面意见。
征求意见包括“认可诉讼代表人及和解协议”、“不认可诉讼代表人及和解协议”、“弃权”几种意见。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联系不上的业主和“弃权”的业主,视为同意认可该和解协议。“不认可”的业主,其应得补偿份额,我们将退还开发商,你们可另行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特此通知,请各位业主务必积极参与。
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
200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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