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4日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物证技术学奠基人徐立根先生在北京不幸逝世,使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法学界遭受了重大损失。尤其令人惋惜的是,一代法学泰斗居然是被小区物业公司设置的铁链条绊倒摔伤内出血不治身亡!
1月24日晚,家住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五区的徐立根教授同老伴和儿子一起外出就餐和购物,约20-21时在回家途中路经小区入口通道时,被设置在道路东侧的铁链绊倒,三小时后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上载明的死亡原因为“外伤引起腹腔内出血”。绊倒徐老的铁链为北京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设置和管理,该公司对其设置的设施未尽到谨慎管理的义务,在铁链处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配置充足照明。
日前徐老家属已经委托北京陈岳琴律师事务所陈岳琴律师和赵静律师助理代理本案,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向物业公司索赔500万元人民币。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徐老是被链条绊倒还是自己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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