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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報》:京的哥控政府護壟斷 申辦個體的士遭否決
 
《明報》:京的哥控政府護壟斷 申辦個體的士遭否決

【明報專訊】3名北京的士司機(內地稱「的哥」)不滿當局否決他們申請經營個體的士,提出訴訟,成為首宗京城的士司機控告政府部門保護壟斷案件﹔本案在超過常規審判期限7個月之後,後天(21日)重新開庭。原告律師稱案件是北京反壟斷的破冰之旅。

原告邵長良、王學永、車殿光控告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兩項內容﹕不批准原告經營個體的士的決定書是不符合法律依據﹔對原告的問題不予聽證是不符合《行政許可法》。

官稱防盲目發展拒私營化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行政許可法,規範政府行政,去年7月1日生效,邵長良等3名北京的士司機向北京市運輸管理局申請個體的士經營執照。12天後申請被否決。他們隨即向法院提出訴訟,告市政府違反行政許可法。

運輸管理局否決邵長良等人申請的依據,是北京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和市交通局(現名市交通委員會)在2002年編制的《北京市「十五」時期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提到,2005年全市的士總量控制在6萬輛左右,從1994年開始,北京市以「避免盲目發展」為由,未再批准企業和個人申請的士經營執照,這被視為客觀上保護壟斷。此後任何人想做的士司機,只能加入的士公司,且要交納「份錢」(相當於車租)和約佔車價四成的風險抵押金。政府允許的士公司把「份錢」上下浮動15%,外界認為這對司機造成巨大負擔,而的士公司則穩賺不賠。

審判期限已過未結案

邵長良等將運輸管理局告上法庭,他們引用《行政許可法》第13和15條等條文,認為《北京市「十五」時期交通行業發展規劃》沒有法律效力,不得作為行政許可的依據。庭審去年11月8日開始,至今仍未審結。按規定,行政許可訴訟案審結法定時效為3個月,期滿後,主審的宣武區法院先宣告延審3個月,再度期滿後又宣告此案已向上級法院備案,意味案件被無限延期。

被告代表律師陳岳琴博士說,不寄望此案會讓的士市場馬上打破壟斷,但案件結果一定會導致各方面利益重新安排。北京市交通委宣傳處處長佟麗娟對本報說,她認為該案涉及行業機制,十分複雜,但是的士業的勞資矛盾沒有司機說的那麼嚴重。10年來北京的士公司從千多家減到277家的局面,是通過市場組合完成的。「北京跟全國其他地方比,司機的負擔是最低的」。

據悉,8月上旬,北京市的士司機曾就廢除風險抵押金問題到北京市交通委員會上訪,累計百餘司機到場,談判3天3夜。上訪者表示,交委會向他們透露,北京市長王岐山承諾將在本月出台一系列政策,改革政府管理體制和的士競爭機制。

明報駐京記者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