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岳琴律师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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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思之大律师在研讨会上的发言
 
张思之大律师在研讨会上的发言

这个事情不好沉默是不是?我讲一讲我的想法,两位教授都讲到了两种冲突,但是我觉得是不是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问题,我们不提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两部法律的冲突,从本质上讲,如果考虑崔教授所讲历史发展历程来看,就是法律与政治的冲突,死刑下放是政治的产物,83年严打,严打可不是法律,不要认为严打是法律,严打绝对是玩政治的。在严打的时候,小平有一句名言,严打过程当中所判的案件不发生翻案问题,83年的严打所判的案子判的就判了,那是法律吗?那是政治。媒体的朋友,使各方面听起来舒服一些,讨论时候按照横标讨论,但是宣传的时候是不是可以这样讲,死刑复核权的收回,是由党中央收回了?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宣传的话,我觉得阻力会小得多,不是最高法院收回了,而是中央收回了,实际上也是中央收回了。崔教授刚才讲的背景的确是客观存在的,因为很多问题并不是最高法院说得算的。

第二,死刑复核问题第一步是收回问题,第二步就是办案质量的问题。据说最高法院搞了三个刑事审判庭办死刑复核,人员从哪里来,从基层抽上来的,这个事情有点悬。如果办案质量不能保证,死刑复核收上来还是会草菅人命的,一点都不夸张,我们现在就是在草菅人命,案例确实太多了。刚才陈岳琴主任有一句话讲的是真的,在我手上被草菅了的数字就不少,真的是无辜的,就把人给宰掉了,这是想讲的第二点。

如果我们的程序不大改,还是四级两审,死刑复核困难,难度很大,第二杀人还是照杀不误,恐怕应当考虑搞四级三审,没有四级三审的程序,杀人如麻很难扭转。崔教授的数字,我相信他的准确性,我有一个想法,崔教授的数字可能来自官方,水分太大。高法院长告诉我的死刑原判的数字听起来叫人毛骨悚然,他希望我对这个数字保密,真的是毛骨悚然,他是经过调查研究的,太可怕了,如果说没有一个大的变动,在程序问题上没有大的改变,这个问题还很难很好地解决。

根据卢教授的启发,我们的确可以把视野放宽一点,最近这一两年在死刑案件上一个非常出名也是相当典型的聂树斌被怨杀案,判死刑已经11年,真凶出来了,此时此刻他还坚持说,聂树斌一案被杀对象那个事情是我干的,既然是这样子,聂树斌这个案子应该平反了吧?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那里都在欺负老百姓,聂树斌的家属要申诉应当是可以的,法院讲了,申诉可以,拿判决书来,可是判决书根本就没有给人家,找河北省高院,河北省高院院长有一个公开的发言,这个判决书不能给,这个判决书如果给了他,他拿着这个判决书申诉,我怎么办啊,我不好收场,所以这个判决书我不能给,这是理由吗?告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也是这样,要申诉吗,要判决书,没有判决书,对不起,此门不开。回到河北省,河北省说我们河北省的党委政法委牵头搞调查,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应当有结论了吧,拿得出来吗?肯定有结论不敢往外拿,聂树斌被怨杀到现在不能得到重审。我的意思很多问题我们不从根本上解决,我对最高法院也不抱那么大的信心和希望。